2020年109年雄讚之星歌唱比賽
雄讚之星 讓你成為閃亮巨星!
星期三晚上下班後,來首歌曲替你洗去整日的疲憊!活動採線上報名,在預約時段內,可盡情歡唱、大展歌喉,iFG遠雄廣場將進行側錄,並將影片上傳iFG遠雄廣場FB粉絲專頁、YOUTUBE,開放粉絲票選~
此次邀請華納音樂WIN的「潛力新星計畫」首位新聲-林鴻宇擔任本次專業評審,並於2021年1月評選出本屆雄讚之星「前三名」及一名「超級人氣王」,優勝者即可獲得iFG遠雄廣場禮券及精美好禮。
一、主辦單位:iFG遠雄廣場
二、比賽時間:11/4(三)-12/30(三) 每週三17:00~19:00
三、比賽地點:1F集雅社視聽室(無印良品旁)
四、報名費用:免費
五、比賽方式
1.參賽對象:22歲以上,不限國籍
2.參賽限制:每週限額12人,每人至多演唱10分鐘
3.報名期間:即日起開放報名,額滿為止
4.報名方式:本活動一律採網路報名,請至Google表單填寫線上報名表 >>>
馬上報名
5.參賽順序:預定10/30(五)18:00公布11月比賽場次/順序;11/27(五)18:00公布12月比賽場次/順序
※電腦隨機選號抽籤排定出場次序並公告於官網,抽籤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賽程及出場次序。
六、比賽賽制
1.專業評審團評分:評分項目與比例為歌唱技巧30%、歌曲詮釋30%、台風儀容30%、創意10%。
2.參賽者需準備一首歌曲演唱,比賽演唱之歌曲須與網路報名歌曲相同。
3.2021年1月以加總分數高低決定三名優勝者,並於FB粉絲專頁票選出一位「超級人氣王」
※FB粉絲專頁投票時間:2021/1/6(三)-2021/1/27(三)。
4.獎項:A.「第一名」遠雄禮券3,000元+精美贈禮一份
B.「第二名」遠雄禮券2,000元+精美贈禮一份
C.「第三名」遠雄禮券1,000元+精美贈禮一份
D.「超級人氣王」精美贈禮一份
5.比賽結束後將由專業評審評分選出「前三名」,以及FB粉絲團票選「超級人氣王」,優勝者即可獲得遠雄禮券、精美贈品。
6.比賽結果將於2021/1/29(五)公布於iFG遠雄廣場「雄讚之星」活動頁面。
七、比賽規定
1.演出規範:參賽者應於比賽唱名時立即進入舞臺開始表演,若唱名3次未進場演唱者,視同棄權。
2.自登臺起計時至演唱結束(含尾奏)終止計時,演出以不超過10分鐘為原則。
3.曲譜選擇及使用:所有參賽團隊須遵守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等相關規定辦理,其法律責任須自行負責。
4.公告資料與原始報名表有誤者,應於公告1週內由參賽者向主辦單位以電子郵件提出勘誤申請。
八、附則
(一)參賽團隊應切實遵守下列各項規定:
1.報名參賽即視為同意本比賽相關規定及公告訊息,請務必詳閱簡章。
2.請確實依照參賽類組之年齡規範填寫報名資料,未依規定或相關內容造假不實,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者,
取消其參賽資格。
3.比賽當日各場次報到時間以網路公布之報到時間為準,主辦單位另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參賽者報到時間,未完成報到者
可於唱名前補辦報到手續,凡因未完成報到手續,以致喪失比賽相關權益者,由參賽者自行負責。
4.比賽時,唱名3次不到者,以棄權論。
(二)檢錄及驗證:
1.參賽人員於比賽當日應攜帶附照片之國民身分證或身分證明文件(可以附照片之健保卡或附照片之駕照取代),
以備查驗。
2.參賽人員未帶身分證明文件,經告知補驗時起半小時內,應備齊證件向檢驗人員補繳驗正;逾時未驗,則該參賽者之
比賽成績不予計分(為顧及時效,可以傳真代替原件)。凡冒名頂替或偽造證件者,如經舉發查證屬實,一律不予計分。
若已公布名次或獲頒獎金者,則取消其名次、追回獎金。
(三)自願棄權者,請參賽單位填具棄權聲明書(不限格式),函知主辦單位。
(四)凡比賽用曲,若有違反著作權法規定者,其法律責任自行負責。
(五)比賽進行中,非參賽人員均不得進入比賽舞臺。
(六)主辦單位有權錄製比賽實況錄音、錄影,以做為推廣教材、活動宣傳及存檔之用。凡報名參加比賽,
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攝製各項演出內容與編輯、製作非營利性質之錄音、影帶或光碟。
九、其他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之權利。
十、承辦人王皓瑩 小姐、張智涵 小姐
聯絡電話:02-2697-3888分機3221/3225 (週一至週五上午09:30至下午06:30)
E-mail:f0431@fg-retail.com.tw / f0460@fg-retail.com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