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110年第五屆福德盃全國台語歌唱比賽
主 旨:為提倡正常休閒娛樂,拓展民眾才藝表演空間,藉由歌唱比賽方式,提升民眾藝術涵養,發掘更多優秀人才,營造幸福和樂的社會。
主辦單位:臺南市議會
承辦單位:臺南市福德歌藝推廣協會
協辦單位:臺南市議員李文俊服務處
比賽日期:中華民國110年03月13日(星期六)
比賽地點:台南市安定區港南里 241-8號 ‘東福德宮’
組別:
全國長青組 50 名,歷屆冠軍、職業歌手、授課老師、評審老師請禮讓。
全國壯青組 50 名,歷屆冠軍、職業歌手、授課老師、評審老師請禮讓。
參賽資格:長青組為民國55年次(含)以前出生;壯青組為民國56年次(含)以後出生,長青組可跨壯青組參賽。
報名方式:親洽或郵寄至台南市安定區港口里 212-3 號【歐芳冰酷】陳玉秀小姐收。
聯絡電話 06-5935669、0952373150,或洽蔡宇軒 0938261109
報名費各500元,郵寄請用現金袋,內附報名表。(以已繳交費用為準)
即日起至額滿截止,報名後不得任意更改替換其他人參賽。
報到時間:
長青組參賽人員請於上午08:00 報到08:30 正式比賽。(大會提供午餐)
壯青組參賽人員請於中午13:00 報到,13:30 正式比賽。(大會提供晚餐)
比賽方式:
1.以大會提供之弘音伴唱機內建歌曲為準(有電視螢幕,不扣分)。
2.一曲演唱2段決勝負,歌曲以台語為準,現場不接受對KEY 及不接受自備伴唱帶。
3.賽前10分鐘公開抽輪唱順序,賽時唱名3次未到者,以棄賽論。
4.每組比賽完畢,隨即頒獎。
評分標準:
1. 音色 40%、技巧 30%、台風20%、造型服裝 10%。
2. 評審皆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及音樂老師擔任,評分公平、公正、公開。每10位參賽者完成比賽,立即公佈一次評審老師評分之分數,採去頭尾計。
3.若選手分數相同,則以五位評審的總分為主;如五位評審總分再相同,則以主審分數為主。如主審分數又相同,則現場 PK 決勝負。
獎勵辦法:長青/壯青組
第一名*1位獎金5000元,高級獎盃乙座
第二名*1位獎金3000元,高級獎盃乙座
第三名*2位獎金2000元,高級獎盃乙座
第四名*4位獎金1000元,高級獎盃乙座
第五名*5位獎金 500元,高級獎盃乙座
第六名*12位精緻琉璃獎牌乙面及獎品乙份